星岛环球网消息: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,21岁地盘电工学徒李育诚2019年8月于车尾厢内被搜出棒球棍、铁通及辣椒油,警方又于其住所发现藏有两支激光笔,经审讯后于粉岭裁判法院被裁定管有攻击性武器罪罪成,判囚18个月。他不服定罪上诉至高等法院,法官李运腾今日(29日)驳回关于定罪的上诉,但获准被告减刑。由于被告已被关押5个月,相等7个半月的刑期,法庭认为已足够反映其罪责,并批准他实时获释。
高等法院法官李运腾驳回关于定罪的上诉,但获准被告减刑。(中新社资料图片)
李官认为,即使原审裁判官理解他管有辣椒油的真正目的,以油对家居四周、汽车车身以驱赶蛇虫鼠蚁同样是匪夷所思,毫无说服力。至于另外两把铁制棒球棍,相信根据它们的设计和材质,较适合练习挥棒用,然而上诉人承认他未打过棒球,法官质疑为何他要购买棒球棍。
李官在判刑时表示,原审裁判官苏文隆判处被告入狱18个月,法庭认为未能如实反映他刑责。上诉人被捕当日没有社运活动,亦没有证据反映他打算使用棒球棍或辣椒油,而它们本质上亦非攻击性武器。由于被告已被关押5个月,相等7个半月的刑期,法庭认为已足够反映其罪责,并批准他实时获释。